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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关于工程师学院中级(初级)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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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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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
根据《关于同意在马鞍山市本科院校工程师学院设立中级(初级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相关事项的批复》(皖人社秘〔2023〕96号)及《安徽工业大学工程师学院中级(初级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为了培养具有较强综合素质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,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,经研究,我校拟组织开展2025届工程师学院毕业生中级(初级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现将2025届工程师学院毕业生中级(初级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请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

工程师学院试点专业范围内毕业生。

本科试点专业主要集中在材料科学与工程、机器人工程、通信工程、微电子科学与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物联网工程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机械工程、车辆工程、能源与动力工程、环境工程和环保设备工程等19个专业;

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试点专业主要在电子信息、电气工程、机械、材料与化工、资源与环境和土木工程等专业;

博士研究生试点专业主要在冶金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领域。

二、申报原则和评审条件

1、申报原则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规范评审程序,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首位。学业成绩、实践成绩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。

2、申报评审条件。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1。

三、申报时间和程序

按照工程师学院中级(初级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流程进行申报。

1、提交材料。个人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、《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》(电子签名)、《2025年申报中(初)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》,务必于6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递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,逾期未申报,不予受理。

2、资格初审。建议二级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(专家小组成员职称须中级以上),设立组长1名,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初审通过之后,二级学院将一

览表(详见附件)汇总,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(工程师学院)。

3、网上预填报。申报人员严格按照“系统操作手册”,务必于5月1日前完成用户注册,6月1日前完成已有业绩录入,6月20日前完成个人业绩库所有业绩录入。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
4、资格复审及评审。对于申报中、初级职称的人员,工程师学院联合相关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复审通过者,将提交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5、学校公示。学校将对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6、颁发证书。评审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,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、备案,并经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再次公示,公示期满后颁发证书。

以上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、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,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,或剽窃他人论文、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
2、申报过程中,涉及系统技术问题,参见附件《常见问题解答》。

五、咨询电话

工程师学院咨询电话:

联系人:蒋老师电话:18355558089

本科生成绩咨询电话:

联系人:姜老师电话:2315248

研究生咨询电话:

联系人:丁老师电话:2311609


附件:

1、工程师学院中级(初级)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

2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

3、诚信承诺书

4、2025年申报中(初)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

5、个人申报操作手册及问题解答



创新创业学院(工程师学院)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4月14日